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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入会条件:
1.拥护本团体的章程;
2.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
3.在本团体的业务(行业、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4.在中国境内依法取得工商登记法人营业执照,从事电动汽车行业产品生产、经营、投资和咨询业务的企业,为电动汽车提供能源供应、通讯服务,充电设施制造企业、充电运营服务企业,依法注册登记的电动汽车行业科研设计院所、大专院校和相关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可申请为本团体的单位会员。
二、申请入会程序
1.填写入会申请表。
2.提交入会申请表、企业发展简史、企业法人工商登记证书复印件(上述资料需加盖公章)。
3.以电子文档和纸制文件的形式报充电联盟秘书处初审。合格后,充电联盟秘书处上报充电联盟委员会审议。
4.充电联盟委员会审议并批准申请单位的加入申请后通知申请单位,下发入会通知书和会员证书。
三、联系方法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E-mail:
地 址:北京西城区三里河路46号 中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
邮 编:100823
Introduction
Union Situation
Membership Notice
Member Introdu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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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盟简介
2015 年 7 月 21 日马凯同志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成立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的报告》上批示:当前新能源汽车发展形势喜人,但能不能巩固和发展这好势头,能不能可持续发展除了电池要有革命性变革外, 充电桩建设是另一项突出的短板和瓶颈,应当集中力量加以突破,并适度超前。成立“电动汽车基础设施促进联盟”,恰逢其时,表示诚挚的祝贺,并寄予厚望。希望联盟真正成为各方有效沟通协商,共促充电设施互联互通, 加快发展、持续发展、共赢发展的平台,为新能源汽车发展作出历史性贡献!2015 年 9 月 29 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 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 号),第十二条要求 :“建立互 联互通促进机制。组建国家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配合有关政 府部门严格充电设施产品准入管理,开展充电设施互操作性的检测与认证。 构建充电基础设施信息服务平台,统一信息交换协议,有效整合不同企业 和不同城市的充电服务平台信息资源,促进不同充电服务平台互联互通, 为制定实施财税、监管等政策提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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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盟荣誉
2015 年 10 月 12 日在国家能源局主持下,中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成立大会在常州召开。国家能源局副局长郑栅洁指出,根据国务院的总体部署,国家设立中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联盟由主要电动汽车制造商、能源供应商、通讯服务商、充电设施制造商、充电运营服务商、高校、第三方机构和相关社团组织组成。郑栅洁要求,要充分发挥联盟的作用,促进充电设施标准的研究制定和宣贯实施,促进建立和完善充电设施认证体系,促进充电运营服务规范化和规模化发展,促进充电设施互联互通和建联盟大事纪立充电设施网络智能管理平台。联盟成立后,一要建立互联互通促进机制;二要加快完善标准规范;三要做好服务工作,培育良好的市场服务和应用环境,有效推动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良性发展。2015 年 11 月 11 日国家能源局副局长郑栅洁带队到联盟调研,听取了联盟工作情况汇报,对联盟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联盟秘书长许艳华汇报了联盟秘书处工作和提出了联盟需要能源局给予的支持。郑局长表示:一、国家能源局下周将跟踪标委会,尽快推动充电基础设施标准发布;二、希望联盟积极配合国家能源局工作,推动相关政策和措施尽快落地,为实现 500 万充电桩的建设目标贡献力量;三、国家将在充电桩建设方面从中央财政预算、发改委专项资金和企业融资等几方面予以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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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关怀
魏昭峰:不负使命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是电力行业协会,2010 年经国家能源局批准成立能源行业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并承担秘书处工作,负责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国家和行业标准制修订组织管理,目前初步建立了充电设施标准体系,制定了一系列关键技术标准。此次担任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执行副理事长单位,愿意与充电基础设施的相关行业一道,共同努力,齐心合力,将联盟的工作做实做好,发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在标准制定、产品认证、技术服务等方面的优势,为积极促进电动汽车的发展和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贡献力量。 董扬:责任重大 中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是因事而建、应运而生。我们来自不同行业,有国有,有民营,有企业,有事业单位,有的掌管国家命脉,有的仅为社会中介。我们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走到了一起:促进全国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互联互通。这件事不难,没有难以攻克的技术难题,也不需要重大投资,相反,有互惠的利益和共同的事业追求。这件事也很难,难在联盟成员文化差异很大,决策流程不同,有的决策快,有的决策慢,有的在乎利益,有的在乎面子。但是,不管难与不难,这件事我们必须办成。因为我们责任重大。如果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不能有效地互联互通,电动汽车就不可能顺利发展。办不成这件事,联盟也就失去存在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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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盟章程
现已开展的主要工作如下:充电设施备案。按照国家能源局电力司要求,联盟于 2015 年 11 月下旬开展了充电设施备案工作。联盟秘书处按照设施类别、用途属性、区域分布等要素设计了备案信息数据格式,在联盟相关会员和部分观察员单位积极配合下,目前已完成第一轮备案数据的报送和整理,以此为基础,充电设施备案工作将作为联盟常态工作,定期向国家能源局报送信息。促进互联互通。充电的互联互通包括充电接口的互联互通、充电服务平台的信息互联互通和充电付费的互联互通。为促进刚刚颁布充电接口及通信协议等 5 项新标准的全面实施,联盟制定了从三方面促进新标准实施的行动方案和计划:第一,新标准培训工作,培训对象为新能源汽车企业、充电设施制造企业、充电运营商企业、互操作测试检测机构;第二,开展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产品认可标识工作,包括制定实施认可标识标准、规则和标识使用管理办法,选定认可标识检测机构,建立充电基础设施统一的标识认可机制;第三,新标准执行情况跟踪,包括调研工作、编写调研报告、持续跟踪执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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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2015 年 11 月 30 日,公开征求国家标准《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技术规范》意见。2015 年 12 月 4 日组织召开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服务平台数据交换标准化工作会议,研究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服务平台数据交换标准体系及部署标准编制工作计划。2015 年 12 月 5 日,组织召开了电动汽车传导充电互操作性测试活动第二阶段总结会。测试活动包括测试准备、产品测试、实车实桩测试和总结四个阶段。有 8 家测试机构对 40多个企业的 50多个产品进行了测试。2015 年 12 月 21 日,印发开展电动汽车传导充电设施互操作性测试活动第三阶段工作计划安排的通知。2015 年 12 月 28 日, 历 时 两 年多编制的电动汽车充电接口及通信协议标准《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 第 1部分 通用要求》和《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与电池管理系统之间的通信协议》批准发布。2016 年 1 月 6 日组织召开电动汽车充电设备标准制修订及行业规范条件讨论会。启动《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技术条件》、《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技术条件》、《电动汽车充电设备检验试验规范 第 1 部分:非车载充电机》、《电动汽车充电设备检验试验规范 第 2 部分:交流充电桩》、《电动车辆传导充电系统电动车辆与交流 / 直流电源的连接要求》、《电动车辆传导充电系统 电动车辆交流 / 直流充电机 ( 站 )》和国家标准《电动汽车传导式充电设备安全性测试规范》的制修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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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2015 年 9 月 29 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 号),第十二条要求 :“建立互联互通促进机制。组建国家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配合有关政府部门严格充电设施产品准入管理,开展充电设施互操作性的检测与认证。构建充电基础设施信息服务平台,统一信息交换协议,有效整合不同企业和不同城市的充电服务平台信息资源,促进不同充电服务平台互联互通,为制定实施财税、监管等政策提供支撑。
Current location: Home > Introduction > 服务范围
Scope Of Service
截至 2015 年 12 月,联盟内成员单位总计上报公共类充电桩(49468)个,其中交流充电桩(34565)个、直流充电桩(10978)个、交直流一体充电桩(3925)个。省级行政区域内所拥有的公共类充电设施数量前十的分别为:广东(10092)个、北京(6789)个、江苏(6059)个、上海(3513)个、安徽(3273)个、山东(3099)个、辽宁(2313)充电设施数据个、天津(1727)个、四川(1559)个、浙江(1486)个。截至 2015 年 12 月,联盟内成员整车企业总计上报私人类充电桩(8085)个,全部为交流充电桩。
联盟简介
2015 年 7 月 21 日马凯同志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成立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的报告》上批示:当前新能源汽车发展形势喜人,但能不能巩固和发展这好势头,能不能可持续发展除了电池要有革命性变革外, 充电桩建设是另一项突出的短板和瓶颈,应当集中力量加以突破,并适度超前。成立“电动汽车基础设施促进联盟”,恰逢其时,表示诚挚的祝贺,并寄予厚望。希望联盟真正成为各方有效沟通协商,共促充电设施互联互通, 加快发展、持续发展、共赢发展的平台,为新能源汽车发展作出历史性贡献!2015 年 9 月 29 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 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 号),第十二条要求 :“建立互 联互通促进机制。组建国家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配合有关政 府部门严格充电设施产品准入管理,开展充电设施互操作性的检测与认证。 构建充电基础设施信息服务平台,统一信息交换协议,有效整合不同企业 和不同城市的充电服务平台信息资源,促进不同充电服务平台互联互通, 为制定实施财税、监管等政策提供支撑。
联盟荣誉
2015 年 10 月 12 日在国家能源局主持下,中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成立大会在常州召开。国家能源局副局长郑栅洁指出,根据国务院的总体部署,国家设立中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联盟由主要电动汽车制造商、能源供应商、通讯服务商、充电设施制造商、充电运营服务商、高校、第三方机构和相关社团组织组成。郑栅洁要求,要充分发挥联盟的作用,促进充电设施标准的研究制定和宣贯实施,促进建立和完善充电设施认证体系,促进充电运营服务规范化和规模化发展,促进充电设施互联互通和建联盟大事纪立充电设施网络智能管理平台。联盟成立后,一要建立互联互通促进机制;二要加快完善标准规范;三要做好服务工作,培育良好的市场服务和应用环境,有效推动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良性发展。2015 年 11 月 11 日国家能源局副局长郑栅洁带队到联盟调研,听取了联盟工作情况汇报,对联盟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联盟秘书长许艳华汇报了联盟秘书处工作和提出了联盟需要能源局给予的支持。郑局长表示:一、国家能源局下周将跟踪标委会,尽快推动充电基础设施标准发布;二、希望联盟积极配合国家能源局工作,推动相关政策和措施尽快落地,为实现 500 万充电桩的建设目标贡献力量;三、国家将在充电桩建设方面从中央财政预算、发改委专项资金和企业融资等几方面予以政策支持。
领导关怀
魏昭峰:不负使命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是电力行业协会,2010 年经国家能源局批准成立能源行业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并承担秘书处工作,负责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国家和行业标准制修订组织管理,目前初步建立了充电设施标准体系,制定了一系列关键技术标准。此次担任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执行副理事长单位,愿意与充电基础设施的相关行业一道,共同努力,齐心合力,将联盟的工作做实做好,发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在标准制定、产品认证、技术服务等方面的优势,为积极促进电动汽车的发展和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贡献力量。 董扬:责任重大 中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是因事而建、应运而生。我们来自不同行业,有国有,有民营,有企业,有事业单位,有的掌管国家命脉,有的仅为社会中介。我们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走到了一起:促进全国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互联互通。这件事不难,没有难以攻克的技术难题,也不需要重大投资,相反,有互惠的利益和共同的事业追求。这件事也很难,难在联盟成员文化差异很大,决策流程不同,有的决策快,有的决策慢,有的在乎利益,有的在乎面子。但是,不管难与不难,这件事我们必须办成。因为我们责任重大。如果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不能有效地互联互通,电动汽车就不可能顺利发展。办不成这件事,联盟也就失去存在的价值!
联盟章程
现已开展的主要工作如下:充电设施备案。按照国家能源局电力司要求,联盟于 2015 年 11 月下旬开展了充电设施备案工作。联盟秘书处按照设施类别、用途属性、区域分布等要素设计了备案信息数据格式,在联盟相关会员和部分观察员单位积极配合下,目前已完成第一轮备案数据的报送和整理,以此为基础,充电设施备案工作将作为联盟常态工作,定期向国家能源局报送信息。促进互联互通。充电的互联互通包括充电接口的互联互通、充电服务平台的信息互联互通和充电付费的互联互通。为促进刚刚颁布充电接口及通信协议等 5 项新标准的全面实施,联盟制定了从三方面促进新标准实施的行动方案和计划:第一,新标准培训工作,培训对象为新能源汽车企业、充电设施制造企业、充电运营商企业、互操作测试检测机构;第二,开展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产品认可标识工作,包括制定实施认可标识标准、规则和标识使用管理办法,选定认可标识检测机构,建立充电基础设施统一的标识认可机制;第三,新标准执行情况跟踪,包括调研工作、编写调研报告、持续跟踪执行效果。
组织机构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2015 年 11 月 30 日,公开征求国家标准《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技术规范》意见。2015 年 12 月 4 日组织召开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服务平台数据交换标准化工作会议,研究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服务平台数据交换标准体系及部署标准编制工作计划。2015 年 12 月 5 日,组织召开了电动汽车传导充电互操作性测试活动第二阶段总结会。测试活动包括测试准备、产品测试、实车实桩测试和总结四个阶段。有 8 家测试机构对 40多个企业的 50多个产品进行了测试。2015 年 12 月 21 日,印发开展电动汽车传导充电设施互操作性测试活动第三阶段工作计划安排的通知。2015 年 12 月 28 日, 历 时 两 年多编制的电动汽车充电接口及通信协议标准《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 第 1部分 通用要求》和《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与电池管理系统之间的通信协议》批准发布。2016 年 1 月 6 日组织召开电动汽车充电设备标准制修订及行业规范条件讨论会。启动《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技术条件》、《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技术条件》、《电动汽车充电设备检验试验规范 第 1 部分:非车载充电机》、《电动汽车充电设备检验试验规范 第 2 部分:交流充电桩》、《电动车辆传导充电系统电动车辆与交流 / 直流电源的连接要求》、《电动车辆传导充电系统 电动车辆交流 / 直流充电机 ( 站 )》和国家标准《电动汽车传导式充电设备安全性测试规范》的制修订工作。
主要职责
2015 年 9 月 29 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 号),第十二条要求 :“建立互联互通促进机制。组建国家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配合有关政府部门严格充电设施产品准入管理,开展充电设施互操作性的检测与认证。构建充电基础设施信息服务平台,统一信息交换协议,有效整合不同企业和不同城市的充电服务平台信息资源,促进不同充电服务平台互联互通,为制定实施财税、监管等政策提供支撑。
服务范围
截至 2015 年 12 月,联盟内成员单位总计上报公共类充电桩(49468)个,其中交流充电桩(34565)个、直流充电桩(10978)个、交直流一体充电桩(3925)个。省级行政区域内所拥有的公共类充电设施数量前十的分别为:广东(10092)个、北京(6789)个、江苏(6059)个、上海(3513)个、安徽(3273)个、山东(3099)个、辽宁(2313)充电设施数据个、天津(1727)个、四川(1559)个、浙江(1486)个。截至 2015 年 12 月,联盟内成员整车企业总计上报私人类充电桩(8085)个,全部为交流充电桩。